研究生处

职 责:负责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修订、学科评估、招生、培养、教务、政治思想教育、导师队伍建设、学位、毕业就业、科教融合等,负责研究生(含留学生、联培生)日常管理、国际交流、奖学(教)金与优秀论文申报;承担所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开展工作并组织文体活动,负责研究生公寓部分管理工作。

处长:王芳,2014年4月聘研究员,2024年9月任研究生处处长。电话:025-86881388;办公室:1号楼302

副处长:孙瑞娟,2011年12月聘高级工程师,2024年9月任研究生处副处长。电话:025-86881510;办公室:1号楼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