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职 责:负责研究所人力资源规划与开发、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修订与执行、员工薪酬福利与社保、岗位聘用(晋升)与考核、人才引进培养与评选、干部选拔与任免、人事档案保管与更新、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与劳务派遣人员接收审核与管理等人事相关工作,离退休管理服务(含返聘和协助离退休工作委员会、老科协开展各项活动)与生育管理等工作。

副处长(主持工作):刘云,2020年5月聘研究员,2024年9月任人事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电话:025-86881512;办公室:1号楼408

副处长:李慧琳, 2008年12月聘副研究员,2018年10月任研究生部副部长,2024年9月任人事处副处长。电话:025-86881277;办公室:1号楼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