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2025年报废部分仪器处置公告

2025-07-21 分享到:

一、处置内容  

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拟处置一批报废的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图形工作站、便携式计算机、台式机、离心机、气候箱等,具体数量和情况均以现场勘察为准。

注:部分设备现场图片详见附件1。  

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a.如为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b.如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

2、具有回收处置废旧物品相关资质。

三、回收处置过程 

1、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扫描本公告二维码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14:00至2025年7月21日17:00;

报名限制:5人次(以系统为准);

报名要求:每单位限报一次,多次报名的将取消资格;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否则将取消资格。

2、现场踏勘

报名成功的单位方可自主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每单位至多接待1人,报名未成功的单位或个人恕不接待。

统一踏勘时间:2025年7月22日9:30–10:30,请统一于2025年7月22日9:20-9:30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东门处集合,过时不候。

四、递交文件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由有关行政机关颁发的其他组织有效凭证等。

2、回收处置废旧物品相关资质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3、报价单(格式自拟)。

4、承诺函(格式自拟,a.须承诺设备拆除及搬运过程中如果出现事故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地质古生物研究所无关,对我所造成损失的,则照价赔偿;b.须承诺本次回收所有物品均通过合法合规渠道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处置)。

五、要求

1、拆除、搬运及运输等一切费用由成交方承担。

2、此次回收处置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

3、所需材料缺一不可,材料均需胶装盖公章后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密封处需加盖单位公章。

4、成交单位与须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签订相关处置合同,并在接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到财务处办理交款等相关手续。

5、应于缴纳成交金后5个工作日内,清运废旧资产并清理现场。逾期未清运的我所将另行处置,成交金不予退还。在整个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不得仅拿走部分处置物资、不得损坏或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本项目所有废旧资产均不允许现场切割。

六、材料提交方式

1、邮寄或者现场提交材料。

材料提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创优路298号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1号楼403室。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2:00(邮寄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

欢迎有意向参加该回收处置项目的单位报名参与,并在截止时间前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苏老师025-86881536


附件1:部分现场照片.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