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所各专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博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计划的全部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博士学位:
1. 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2. 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英语);
3.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 在本学科领域或相关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
(一)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人须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经审查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的学位论文和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抽印本、接收发表(有正式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取得的其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部对学位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1. 思想政治表现:学位申请者应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具有唯实、求真、协力、创新的品德;
2. 课程学习:必须完成公共必修课(英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门(含2门)以上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各门考试成绩及格;
3. 科学研究成果:按期毕业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作为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为第一完成单位,已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并有一篇论文被SCI收录;如因特殊情况没有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过论文,但作为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了其它学术成果(如取得授权发明专利、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经所学术委员会或学位委员会认定已达到所要求的学术水平。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如因特殊情况没有在SCI收录刊物上发表过论文,但作为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选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待刊论文)三篇以上者,或取得了其它学术成果(如取得授权发明专利、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成果奖等),经所学术委员会或学位委员会认定已达到所要求的学术水平。
硕博连读和直博生按期或延期学位申请均须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与学位论文选题有关的学术论文二篇以上并有一篇论文被SCI收录。
4.必修环节:在读期间必须完成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
(二)学位论文评阅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前一个月向研究生部提交学位论文全文,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责成研究生部聘请所内外3位同行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评阅人应具有正高职称,其中至少有2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评阅人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答辩委员会参考。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1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加2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累计有两位专家持有否定意见,即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申请人须在三个月之后才能再一次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⑴论文答辩委员会由7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不少于2/3;
⑵所有委员中,至少包括外单位同行专家2人,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1人以上,答辩人导师不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该论文所涉及学科领域中学术造诣较深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
⑷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具体人选,由博士生导师及指导小组于1个月前按1:1.5的比例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聘请。
2.答辩程序:
⑴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相关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议。
⑵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⑶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报告时间不超过45分钟);
⑷答辩委员会成员和到会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5)答辩人答辩结束,答辩人导师可就学位论文及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作补充说明;
(6)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开会(答辩人导师和研究生部工作人员可列席); (7)答辩人导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8)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人的论文评阅意见、论文报告及答辩情况、在学期间综合表现、学习成绩等进行评议;
(9)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为答辩通过,并同时形成答辩决议。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可由答辩委员会提出授予学位的建议;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做出半年后至二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若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所学位委员会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10)答辩委员会成员填写相关表格;
(11)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人发言,答辩会结束。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办事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博士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二、硕士学位
按规定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全部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学位:
1.必须掌握有关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及必要的实验技能;
2.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
(一)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人须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经审查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要求》的学位论文和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抽印本、接收发表(有正式录用函)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取得的其他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生部对学位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1.思想政治表现:学位申请者应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为科学献身的精神;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具有唯实、求真、协力、创新的品德;
2.课程学习:必须完成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课选修课的学习,并参加相应的课程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累计学分达32学分以上;
3.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作为第一作者(或除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为第一完成单位)已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待刊论文)或取得了其它学术成果(如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取得发明专利公开号等),经所学术委员会或学位委员会认定已达到所要求的学术水平。
4.必修环节:在读期间必须完成开题报告(1分)、中期报告(1分)、学术报告(1分)和社会实践(2分),累计学分不少于5学分。
(二)学位论文评阅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前一个月向研究生部提交学位论文全文,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责成研究生部聘请所内外2位同行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评阅。评阅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的导师不能作为评阅人。评阅人应对学位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答辩委员会参考。学位论文评阅过程中如有1位评阅人持否定意见则再增加2位评阅人进行评阅。如累计有两位专家持有否定意见,即本次学位申请无效。申请人须在三个月之后才能再一次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三)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⑴答辩委员会由5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答辩人导师不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⑵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
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具体人选,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于1个月前按1:1.5的比例向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经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聘请。
2.答辩程序:
⑴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授权相关人员介绍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情况,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议。
⑵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⑶研究生报告学位论文(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
⑷答辩委员会成员和到会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5)答辩人答辩结束,答辩人导师可就学位论文及答辩中提出的问题作补充说明;
(6)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开会(答辩人导师和研究生部工作人员可列席); (7)答辩人导师向答辩委员会介绍研究生的基本情况、学习成绩、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8)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人的论文评阅意见、论文报告及答辩情况、在学期间综合表现、学习成绩等进行评议;
(9)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为答辩通过,并同时形成答辩决议。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可由答辩委员会提出授予学位的建议;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可做出半年后至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的决议。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若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重新举行答辩的决议,或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仍不合格者,所学位委员会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10)答辩委员会成员填写相关表格;
(11)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人发言,答辩会结束。
3.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办事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在学博士研究生)担任。答辩秘书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答辩委员的提问、答辩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做客观、详细的记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三、学位初审
由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参加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总数的2 /3),对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基本情况进行逐个审核,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获参加投票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者,方可做出拟授予学位的决议,提交中国科学院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