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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我所召开有所领导、基建、资产、财务、纪监审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了专项治理的前期准备工作,布置了下阶段工作。
根据中科院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我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计划》,我所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阶段将于4月底结束,为了深入推进自查工作,交流体会,沟通情况,特召开了此次专项工作会议。
会上,全体人员再次学习了我院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以及施尔畏副院长等院领导在去年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重新疏理了我所专项治理工作计划节点任务。所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所长蔡立说,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目的在于着力解决当前工程领域存在的一些违法违纪现象,这些现象表现形式多样,我们要对照检查,不管自身是否存在,都要认真自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坚决避免发生“大楼建起了,人也进去了”这样令人痛心疾首的事情。蔡立还强调指出,我们要按照院里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自律工作,做到:建设项目实行法人制,领导班子要加强领导、监督;领导干部要离招投标远一点,不要推荐工程承包商和插手工程;要做好基建财务工作,管事和管钱分开。蔡立还结合院监审局通报的案件情况,分析了院属单位发生在基建领域的一些违法违纪案件,“我们要以此为鉴,吸取教训,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管工作,不要做有违法律法规的事情”,蔡立告诫大家。接着,与会人员就我所前期工作情况、自查工作重点、自查工作程序、规章制度的完善等事宜进行了热烈、深入的探讨。
在总结发言中,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委书记林先贵充分肯定了我所在过去的基建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对我所专项治理工作计划和已开展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说,中央和院对工程领域反腐和专项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但如何结合工作实施,我所的工作计划给出了很好的实施措施,要在“加强领导,分工协作;加强教育,提高意识;完善制度,强化执行;加强监督,防患未然”这些措施上下功夫。下一步大家要按照院指示精神和我所工作计划,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团结协作,落实好各节点工作,做好自查、整改工作,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出色地完成此次为期二年的专项治理工作,逐步建立起工程建设领域反腐长效机制,使工程建设领域规范、有序,使工程建设管理廉洁、高效,为创新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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